宋元时期的西藏
宋朝时,吐蕃的各个地方政权还在继续混战,因此可供我们讲述的内容不多。 13世纪初,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 1247年,西藏宗教领袖萨迦班智达致函卫、藏、阿里各地僧俗首领,强调“此蒙古王之军队,多至不可胜数,宇内当已悉附于彼。从彼者则祸福与共。非真诚归附,阳奉阴违者,则王不认其为臣属,且终必绝之。……”这就是著名的《萨迦班智告蕃人书》,信中还谈到西藏地方接受蒙古汗国所规定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方法。
从此,元中央政府正式对西藏实行行政管辖,西藏纳入中国版图。公元1260年,元皇帝忽必烈封贡嘎坚赞的侄子、萨迦派法王八思巴为国师,后来设立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以国师身份兼领院事,并在总制院下开设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负责处理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1265年,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帝师,并通过他的举荐任命了总管西藏事务的行政长官。此后,元朝政府曾三次派官员在西藏清查户口,并设立驿站,开设通往大都(北京)的道路。
14世纪中叶,萨迦地方政权逐渐衰落。 1354年,降曲坚赞成为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并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后中央政府承认了帕竹政权,并封降曲坚赞为大司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