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新加坡與外籍遊客前往西藏珠峰及阿里等地區旅遊,除了入藏函(證)之外,
也需要辦理西藏旅行證(psb permit )及軍區核准函(military allowance permit)。
透過我們安排西藏旅遊行程的遊客,我們將免費辦理所有所需的西藏旅遊文件。
新加坡、馬來西亞與外籍遊客進藏政策
鑑於西藏特殊的民族傳統、文化古蹟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同時也因為西藏的交通狀況和旅遊服務設施及接待能力,政府規定非中國公民身份持有者,即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外籍遊客及海外華人(香港、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進入西藏旅遊前,必須辦理由自治區旅遊局(TTB)。
此外,外籍記者和外交官也不能以遊客身分進藏。
旅遊局最新規定,外籍遊客在藏期間不允許自由行,
入藏申請必須詳細描述人員狀況、行程狀況、旅遊景點等,且在藏期間接待單位需全程陪同。
新加坡、馬來西亞與外籍遊客前往珠峰/阿里地區的旅行證
西藏旅行證是指外國人前往不對外籍人士開放的地區旅行時,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的旅遊證件,由遊客臨時居留地或工作地的市、縣公安局辦理。
申請人需提供護照或居留證件,旅行事由的相關證明,填寫旅遊申請表。
西藏旅行證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如需延長有效期限、增加不對外籍人士開放的地點、增加同行人數,必須向公安局申請延期或變更。
辦理西藏旅行證所需資料
– 入藏函正本
– 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正本
– 導遊證
– 行程單
導遊會在日喀則或江孜幫助您辦理,通常只需要1-2小時。
需要辦理西藏旅行證的地區
- 林芝地區:察隅縣和墨脫縣
- 山南地區:隆子縣、錯那縣、浪卡子縣、洛札縣
- 日喀則市:康馬縣、亞東縣、崗巴縣、定結縣、定日縣、聶拉木縣、吉隆縣、薩嘎縣、仲巴縣
- 阿里地區:普蘭縣、扎達縣、噶爾縣和日土縣
辦理西藏旅行證的途徑
- 具有接待外賓資格的西藏旅行社
- 透過國家外交部管道直接辦理
特別注意事項
新加坡、馬來西亞與外籍旅客進藏旅遊,必須先申請入藏函(證),然後再辦理旅行證。
外籍人士單憑旅行證是無法進藏的,且沒有入藏函(證)相關部門也不予辦理邊防證。
前往阿里地區,除了旅行證,還需要辦理軍區通行函。
所有西藏旅遊文件,包括入藏函(證),都可以委託西藏旅行社辦理。
透過本社安排西藏旅遊行程,我們會依照具體行程,辦理所有應備齊的西藏旅遊文件。
歡迎大家透過正規途徑辦理相關手續,確保順利、安全地享受西藏的美景與文化。



